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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 浏览次数:1109

 各分院(部)、各部门:
    今年暑期,我院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和省学联的统一部署,围绕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社会民生和专业实践,广泛开展了参观调研、问卷调查、环保宣传、文艺演出、医疗卫生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积极投身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排查不足,总结提高,交流和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团队、个人和优秀调研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评选条件是:分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把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分院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分院领导具体负责;能够围绕社会实践活动重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活动宣传工作,及时做好活动行程报道;在集中组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注重“点面结合”,社会实践登记表收集齐全,学生自行联系开展的实践活动情况良好,活动富有成效。
优秀团队的评选条件是:围绕主题,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深入社区、乡(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具有较好的效果和影响,在校内外媒体上得到报道,并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欢迎。有质量较高的实践活动总结或社会调查报告。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
先进工作者主要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评选条件是:服从学院、分院安排,积极承担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任务,切实履行指导教师的职责,对学生主动关心、热情指导,得到学生的好评,所指导的实践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评选条件是:认真根据分院的要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完成一份质量较高的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或社会调查报告。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为所在的实践队(或所在的实践单位)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实践单位或所在实践队的肯定。
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基本条件是: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不低于4000字。
二、申报要求
1.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申报表(附件2—7),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8)、先进单位总结2000字、优秀团队事迹材料1000字、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10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优秀调研报告不低于4000字,一式一份。
注:申报表中2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不得出现复制和雷同,否则将取消相关分院所有先进项目的评选资格。
电子材料:申报表(附件2-7)、汇总表(附件8)、先进单位、优秀团队、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调研报告。
2.报送时间、地点。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到院团委办公室,电子邮箱:49353381@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院+社会实践申报材料”。
 
附件:1.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配额表
2.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
3.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申报表
4.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申报表
5.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6.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7.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申报表
     8.泰职院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汇总表
 2015暑期社会实践表彰附件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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