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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 浏览次数:1108

 各分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要求,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院团委根据团中央和团市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 责任行动
二、时间安排
2015年7月—8月
、团队组建
1.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是当年12月之前仍在校的我院全日制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分为团队实践和个体实践两类,其中团队实践采用项目化运作模式进行。
2.社会实践组建团队分为校级重点团队和分院级学生团队。其中校级重点团队中必须有1-2名随队指导老师,队员不低于10名,其中1名为信息员。分院级学生团队由3-5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信息员1人。
3.组队方式:
(1)各分院党、团(学)组织牵头组队,组织学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活动内容侧重于思想引领、社会热点、志愿服务;
(2)由教研室牵头组队,结合教师课题、担任访问工程师、服务企业等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调研实践等活动,活动内容侧重于学生的专业技能和重点课题研究,此类团队将给予重点资助;
(3)学生自由组队,原则上由居住在同一地级市、或同一省份距离较近城市的同学组队,开展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可跨年级、跨专业、跨分院组队。立项团队的指导单位为团队负责人所在分院团委。
(4)鼓励以团支部或社团等为单位组建团队,鼓励我院学生与其他高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进行项目合作。
四、项目申报要求
1.实行团队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组建实行项目化运作模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审批立项。
2.为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每个团队只准许申报一个实践项目方案,每个成员只准许参与一个团队或负责一个实践项目。发现同一项目、同一成员多次申报的,取消该团队立项资格。
3.各分院团委要组建至少1支校级重点团队,不少于2支分院级学生团队。各分院要为团队配备好指导老师,从活动计划到具体实施,从实践前准备到实践后总结,进行全面而充分的指导。院团委在评审时,社会调查类的团队优先立项,无指导老师的学生自由组队不予立项。
4.各团队可自行设计项目内容,选择实践地点。团队负责人所在分院团委须开具有关证明,为团队与实践地联系提供必要的协助。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时间不少于7天。学生自由组织的团队,以开展志愿服务为主和以深入基层调研为主要活动形式的,活动时间不少于30小时,以问卷调查为主的,有效问卷数量不少于200份。
5.各团队选定活动项目,确定实践课题和活动计划后,校级重点团队填写《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立项申请表》(附件1),分院级学生团队填写《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分院级学生团队立项申请表》(附件2),交至团队负责人所在分院团委。各分院团委汇总后于6月23日前将团队项目申报材料交至院团委,并填写《2015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分院暑期社会实践申报团队汇总表》(附件3)发至49353381@qq.com
五、项目审核和经费资助
院团委根据各团队项目申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6月27日前最终确定并公布立项结果。评审后立项团队由学院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其中实践开始前下拨50%,另50%用于实践考核。各分院须同时给予一定配套经费资助。鼓励团队以寻求社会赞助、个人出资等方式自筹经费。(详见附件4《2015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资助办法》)
六、实践参考内容
见《2015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参考内容》(附件5)
七、实践培训
各团队的实践培训由院团委和各分院团委共同开展,各分院团委负责对本分院实践团队的培训,院团委负责对所有立项团队的培训。院团委将于6月下旬在报告厅培训学院全体团队实践队队员。
八、实践总结和表彰
实践后期要注重总结。各团队在实践结束后,需整理社会实践中的随笔、日记、图片、影音及相关调研数据等资料,认真撰写团队社会实践总结和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并写出一篇较高质量的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各分院团委要组织进行成果汇报,等级评定。院团委根据实践情况对全院的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比展示,并举行表彰活动。对考核合格的团队个人,除暑期社会实践必修课成绩合格以外,另由院团委向教务处统一上报公选课1个学分。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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