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4 浏览次数:1665
各分院(部)、各部门: 根据2015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的评审结果与排名,按照团市委下达我院2015年度共青团市级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配额,经研究,推荐信工院13信息班团支部为“2015年度泰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13会计(金融)班李琴同学、14装饰班汪伟同学为“2015年度泰州市优秀团员”。 特向全院公示,如有异议请于4月27日下午17:00前致电院团委或监审处。院团委电话:86664086,监审处电话:8666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