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1162
各分院: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为使广大学生提高创新意识,增强科研能力,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文化氛围,更好的备战第十四届“挑战杯”省级选拔赛,现决定举办泰职院首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与意义
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精神,提高学生的创新品质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的文化氛围,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促进我校科技创新的深入发展。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团委、科技处、教务处
三、竞赛细则
1. 竞赛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24日
2. 参赛对象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全日制专科生
3. 组队
由学生自主组成优势互补的团队参加,团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其中主力队员3名。每个团队最多可聘请3名指导老师。
4. 竞赛内容
参赛课题必须要有现实意义,符合社会需求,应多关注社会、民生等热点问题。竞赛内容分为三个方面: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主要是涉及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及能源化工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论文。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小,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
5.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可以是近年来我校学生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例如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所取得的成果。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个人申报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同学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是学生。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原则上自己聘请。
四、竞赛日程
第一,宣传发动、报名阶段(2015年4月7日-4月15日)
请参赛者自行下载填写附件中相关报名表格。并请将填好的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于4月22日前上交至团委205室。
第二,实施培训阶段(4月16日-4月21日)
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教师开展“挑战杯”竞赛培训会,要求各参赛队伍或个人报名后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认真准备作品材料,以便及时参与初赛评审。
第三,校内选拔赛阶段(4月24日-25日)
组委会将对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对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方式,在现场答辩环节参赛者需从实物、产品、模型、图纸、现场演示、图片、视频、样品等方面选择参赛作品的展示形式。
五、奖项设置
校内选拔赛根据评审总成绩,按照参赛作品数15%、30%、45%、10%的比例产生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评审总成绩前三名作为学校代表作品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江苏省选拔赛。
关于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江苏省选拔赛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