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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参加“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8 浏览次数:806

 各分院: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等多部委联合主办的大学生创业竞赛,赛事前身是大学生“挑战杯”的创业专项赛。2016年全国“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将在今年暑期举行,江苏省内选拔赛的各项工作现已启动。现将做好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计划)的推荐参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和对象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推荐项目名额根据主办单位的名额分配,我校可推荐1个项目作品(类型不限)参加省内选拔赛。如推荐项目作品多余1个,将进行校内评审和选拔。每人(每团队)限报一个作品。
    三、申报办法及竞赛阶段
    1.校内选拔(4月6日前)。作品的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四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电子版同时上传竞赛官方网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省级预赛阶段(4月中下旬)。省赛评委员会对各高校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参加省赛决赛,届时将公布参加决赛的作品目录,并于4月底前后由省赛组委会秘书处将进入决赛作品名单及评审意见反馈给相关高校。
    3.省级决赛阶段(5月下旬)。各高校根据反馈意见指导作者对参加决赛的作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做好作品的展示和答辩准备。5月下旬举办省赛现场决赛,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大赛采取“同台竞技,分类表彰”的模式,分别设立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独立学院3大类奖项,每类分别设置金、银、铜奖,并颁发证书。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数量原则上分别占获奖作品总数的15%、30%和55%。
    五、其它
    1.省赛的详细通知和竞赛章程请查看附件;
    2.校内项目作品推报联系:团委万雨芳老师,电话86664086(8086)。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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