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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及评选共青团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02 浏览次数:1049

关于做好2008年度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及评选共青团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为加强我院共青团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做同学榜样”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团结、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方面的作用,根据《团章》及团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2009年3-4月份在全院继续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评选共青团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
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提升基层团组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更是“做同学榜样”主题教育活动有力抓手,各院(系、部)团总支以及广大共青团员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条例(试行)》中的有关要求进行。通过总结工作、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广大团员青年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和学习,力求使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与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团干)和争创先进共青团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评选的过程作为互学互帮的过程。
      二、共青团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各级团组织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工作基础上,认真组织好2008年度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申报工作,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见《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组织评优办法(试行)》(《学生手册》第94页,2007年8月版)。
      三、名额分配
     根据2008年底团内组织情况统计报表,分别按系(部)团员数(含毕业班)的2%和3%确定各系(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名额、按各系支部(班级)数(含毕业班)的20%确定“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含毕业班)。全院拟表彰“五四红旗团总支”4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优秀共青团员必须由各团小组对照评选条件提名推荐候选人,经支委会讨论确定,然后根据团总支分配的名额,交支部团员大会进行无记名差额选举,获得实到会团员半数以上票数的当选团员由团支部报系团总支审核公示,如无异议,报经所在党总支同意后向院团委推荐。
      2、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由所在支部的团员根据团总支分配的名额对照条件民主推选产生,团总支对推选的候选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然后经团总支全委会民主推选,对产生的优秀共青团干部要进行公示,如无异议,报所在党总支同意后向院团委推荐。其中担任院团委(院学生会)委员的学生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根据评选条件向系(部)提名,报经所在党总支(支部)同意后由系级团总支进行推荐(此类表彰不占系部名额)。
      3.2008年度优秀团员、团干评比的参考学习成绩为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08级学生的成绩为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
      4、“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在认真进行学年总结的基础上,对照条件,提出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需在所属团总支审核、公示的基础上报经党总支同意后进行推荐。
      5、申报先进团组织的单位必须填写申报表并附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
       6、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集体的申报材料必须于3月31日前报院团委,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汇总表发送至13912192938@139.com
      7、即日起可根据各单位团员人数到团委领取团员民主评议表。

附件:1.2008年度共青团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申报名额分配表
         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条例(试行)》
         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表
         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5.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共青团优秀个人申报表
         6.2008年度优秀团员、团干、五四红旗团支部汇总表(EXCEL表格)

 
共青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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