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组织悬挂横幅审批表
发布时间:2011-08-02 浏览次数:997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组织横幅悬挂审批制度(试行)
为了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进一步规范学生组织在校内横幅悬挂的管理,加强舆论导向,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实行学生组织横幅悬挂审批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1.院、系两级学生会、学生社团(俱乐部、沙龙)、学生个人在校内悬挂的横幅均属本制度规范范围。
2.学生组织和个人在校园内悬挂所有横幅。包括的活动类横幅、公益类横幅、祝贺类横幅、商家赞助学生活动类横幅等。
二.横幅内容要求
1.横幅内容必须合法、健康。严禁在校区内悬挂包含反动、淫秽、邪教等违反法律和道德内容的横幅。
2.横幅内容不得有损校园内学术氛围
3.横幅必须署名悬挂单位(即各院、系、部,各学生社团)
4.横幅内容准确,悬挂方式端正、规范。
三.有关横幅悬挂时间规定
在活动开始前5天进行悬挂,活动结束次日将横幅拆除。
四、审批流程
1.需要悬挂横幅的学生组织和个人填写《横幅审批表》,一式三份。(学院团委网站http://www.tzpc.edu.cn/tuanwei——文件资料中下载)
2.表格一式三份报院学生会宣传部(抚月楼206),如遇无人,可将审批表直接塞进206门下。
3.学生会宣传部汇总后,由院团委对横幅进行审批编号,并通知悬挂横幅的学生组织或个人,进行横幅内容和悬挂地点的指导。
4.制作横幅,并在横幅右下角印上学生组织名称和审批编号。
五、其他
1.制度实施过程中,院学生会将进行巡视,违反本制度规定或没有准印编号的横幅将予以没收。悬挂过程中破损和脱落的横幅也由其代为保管。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院 团 委
2009年11月5日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组织横幅悬挂审批表
(一式三份)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由申请方填写 | |||||||
责任人姓名 |
| 班 级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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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 活动举办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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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幅1: | |||||||
横幅2: | |||||||
横幅3: | |||||||
横幅4: | |||||||
以下内容由审批方填写 审批编号:泰职团准字【 】 号 | |||||||
横幅1内容修改: | |||||||
悬挂地点: 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横幅2内容修改: | |||||||
悬挂地点: 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横幅3内容修改: | |||||||
悬挂地点: 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横幅4内容修改: | |||||||
悬挂地点: 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审批人签字: 审批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注:1.在上述横幅的右下角必须印上审批编号,否则将作为违规横幅予以没收;2.为保证合理使用悬挂场所,请严格遵守横幅起讫时间,主动将超时横幅收起,维护学校良好环境。3.悬挂横幅要注意加固,学生会在巡视中如遇有横幅破损和脱落,也将及时收起。